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按照上述规定,您房产证已经拿到,卖方应当继续履行交房义务,否则,您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您找卖方协商,要求其履行交房的义务,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要求卖方交房并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原房主70岁老娘不肯搬出,您如果请人断水、断电,容易引起纠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故您最好依法维权,直接要求卖方履行交房义务。
可以要求其腾退房屋。已经经过强制性的房屋进行过户后,你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了,有权要求占有该房屋的无权占有人腾退该房屋。
可以报警,说非法进入居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