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不去要,是你的权利,给不给,是老板的责任,两者需要懂得区分,老板用你的时候,当然没问题,不用你的时候,就应该结清工资,也是人情,难听一点的说,你也是要吃饭的嘛,如果老板用之前入职的时候说辞,年底结工资,你也可以说,你要干到年底,如果现在让你走人,就应该结清工资给你,因为你要吃饭
1工作期间你提供劳动价值,用人单位支付你工资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工资的结算时间通常不超过15日,构成拖欠工资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及时支付。
2老板是因为什么原因把你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赔偿金。
3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根据你的工龄支付补偿金。
首先了解一下在厂上班的工人 有没有与厂签定劳务合同 如有签 那就按劳务合同条文执行, 2这位工人有没有违反厂规、犯错,如有,那只可能拿到劳动应得工资了 如犯错又有损坏厂方财物,那还要赔偿损失咧 3如没有与厂签定任何合同(合约)那只有通过劳务有关管理部门调解 处理
年底结算工资就是违法,应该是每月至少发一次工资,老板辞退你,就是解除合同应一次结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