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不想再做一个月,老板说至少要做20天,我怎么回复?

2024-12-04 23:12:4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般自动离职必须提前三十天递交申请,老板让你再做二十天,应该是符合规定的,你必须做够二十天再离职。

回答2:

这是符合劳动法的,你可以要求,离开时候结清工资

回答3: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如果不想做可以直接走人,但是老板可能会扣留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回答4:

你到医院开个诊断书就说有病了,不让走就找劳动局去。

回答5:

那你就再坚持20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