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原单位因为劳动纠纷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单位支付我双倍工资补偿,不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

2025-04-26 05:32:2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问:我和原单位因为劳动纠纷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单位支付我双倍工资补偿,不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我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受理,这时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诉讼过程中又对双方争议事项重新作出仲裁裁决,怎么办?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先予执行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2、先予执行申请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