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异地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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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参保人员在住院时使用甲类目录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参保人员使用乙类目录药品及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医疗设施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应当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余下部分再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五条 参保人员在本市市区范围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留观并收治入院治疗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按一次住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