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也不一定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扩展资料: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确有逮捕的必要性
逮捕的上述三个条件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对其逮捕。只有严格掌握逮捕的适用条件,才能够防止错捕和滥捕现象的发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逮捕一般是经过了刑拘阶段。刑事案件是从刑拘开始到审判最少4个半月左右(不出意外状况)。
刑拘都是计算的最高限37天,所以扣除这个,正常到审判应该是3个半月。但是有很多延长的情况,所以不能估计最长多久。
不一定。短的两三个月,长的好几年。
一个月后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