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交警拿事故认定书,
带着事故认定书和预付的收条去法院起诉对方还钱就行了。
3000多的医药费应该人伤的不是很重,也够不上伤残,你看看你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责任?根据交强险法,只要是有责任,(1万元的医药费的限额)或者是在1万元之内的就应该承担,超出部份可根据责任比例来承担。看伤者住了多久的院,当中有医药费3000多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也在医药费的限额当中,还有护理费,误工费,如伤者提出营养费的话可在住院的几天当中做个10元-12元/天的补助,不过需先和保险公司协商好,这样才能理赔到。你可以和对方先谈谈,或是叫交警约伤者来交警队里谈。
那就不管它,那个是有时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