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病假不能上班,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什么保障?

2024-11-02 02: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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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作,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还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回答2:

满意答案蔴鱂5级2012-03-12你好! 法律对长期病假有医疗期的规定。在医疗期内,公司是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过了医疗期,你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新工作,单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46、47条的规定,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这里要强调一点:就是如果你不能从事原岗位的工作,单位必须要给你安排一次新的工作,如果没有安排,单位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追问:
没有安排新的岗位出院后一直没上班现在休息9个月了合同还有1年半到期回答:
要先确定你的医疗期到了没有! (具体医疗期的长短要根据你的累计工作时间及本企业工作时间来确定,你可以查一下相关的规定)如果医疗期还没有到,你可以继续休病假,而且单位要支付你病假工资。如果已经到了医疗期,单位可以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是你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新安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