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资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工伤认定申请已经交上去了,那就等着认定结果就行(一般是两个月内有结果),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看治疗情况,如果治疗已终结,马上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俗说的伤残鉴定),这个也是自申请材料递交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有结果。伤残鉴定结果没出来之前,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具体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这一个原则上以医院出具的休息时间为依据。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企业都实行“底薪+绩效(或是计件)”工资的形式,故工伤以后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出现了不同的支付方式。以我们处理的为例,一般都是让企业按“底薪+相关福利”来支付,计件工资一般就不支付了,绩效工资这一块看情况定,求个在职员工平均数发也行。如果底薪高的话,那绩效这一块不发的也有,但总的来说,每月支付的停工留薪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也有按最低工资80%支付的)。各地都应该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的。
个人观点,供参考。
谢谢!
工伤一般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出来后如果是单位配合即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工资应照发,多久发一次可和单位协商
1、这段时间是每月100%足额发放,2、如果您的病情稳定后是可以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3、但是劳动局是每个季度鉴定一次的。
劳动能力鉴定,要求的是原则是伤情相对稳定。
发生工伤,是有停工留薪期的,在此期间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劳动者工资。至于说发放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你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
伤残鉴定要等出院了就可以去做,务工费是必须给的这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