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被误作废,会导致比对结果不符,对方倒入认证发票信息后再进项税额转出,留相关资料复印件即可(留日后发票协查),原件应退还。因作废票实际未抵扣,退还进行处罚是无依据的。
先到税局咨询下,当月已认证的发票是否可以取消.(将原因说明),若可以则跟购货方协商,让他到税务局将发票取消认证,还未到月底,你再重开一份正确的给他
不要把发票作废以错就错,视同销售分录,应收账款明细全称视同错误全称,然后说明问题同时把错误全称更正购贷方的全称其二个明细结转处理。
主要就是急时通知购贷方开户行有误,给购贷方你的正式开户行账号汇入你货款。
让对方税务局开个红字证明给你,你再作费重开,前不久我单位也发生这样的事情。
需要到税务局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