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6月14日颁布,1989年7月1日实施,2013年12月7日修订。 法律依据: (1989年6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号发布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198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