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没有开展全国异地身份证,只有几个试点的区域,如果是在这个范围内是可以异地的,如果不是就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是公安机关身份证。 2015年11月,公安部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 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 补居民身份证具备的资料和手段如下: (一)居民身份证遗失报告,并有派出所挂失登记记录; (二)户口本; (三)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 (四)补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交回保卫处户籍证件科; (五)补新证3个月后,应携带户口本到保卫处户籍证件科领取新证,届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本; (2)收费收据; (3)补居民身份证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