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 原来地税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2025-04-30 00: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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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开据地税的红字发票,再开据国税的增值税正确发票。

2016年5月1日至6月30日为营改增发票使用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纳税人可继续使用地税开票系统开具地税发票,地税发票用完后,纳税人应向国税部门申领发票,并通过国税相关系统开具。
2016年7月1日起,必须全部使用国税发票。对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地税发票,有特殊情况的,经过审批可适当延期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