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交了辞职信,单位没给办手续,几个月后又回来上班,请问劳动合同是否解除过?厂龄是否连续计算?

2025-04-15 1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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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提交辞职信之后直接不到单位上班,那么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会直接解除。单位会以员工严重违纪辞退员工的形式。员工在几个月之后再次入职,那么员工在本单位的联系工龄按照最后一次入职时间开始计算,不会连续计算的。而员工的总工龄按照所有工作过的时间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