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增值税发票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填

2025-02-28 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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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识别号一般是你的发票抬头和税号,你可以理解为购买方的纳税人是编号,这个识别号是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你可以问公司的人事或行政人员。

【个人发票抬头和税号如何写】
1、发票抬头和税号是对于发票的一个简称,实际上,发票抬头的正式名字叫做"购买方名称",税号则是"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票抬头和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意思】
发票的抬头,就是"购物人名称"。如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报销,就写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一栏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年所得中含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时填写。如果只是自然人没有上述所得不需要填写。

【法律依据】
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即相当于上述限制性抬头的写法。限制性抬头的汇票不可流通转让。

根据税法规定,开票日期在7月1日之后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这些信息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再作为税收凭证计税、退税、抵免等。当然需要强调的是,这项规定只针对买方是企业的,对于以个人或者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为抬头的发票就不需要填写这些信息了。

回答2:

开具给个人的发票不需要填写对方税号,也不需要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公告规定对象是企业,所以个人不需要、也没有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