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无论是否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女性可以自行决定。然而,胎儿毕竟是一个生命,打胎可能对女方身体造成伤害。另外,女方私自打胎,不尊重男方意见,可能影响婚姻状态或减弱复婚的可能,建议女方慎重考虑。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到了这一步,肯定是决意离婚的,男方也许还是有感情存在的,但如果孩子打掉了,男方应会死心,但也可能因此追索赔偿,这个必须要有思想准备。
夫妻双方都有生育权,女方有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