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需要通过产权安排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的激励,以解决合约不完全的问题;另一方面则需要通过治理机制的设计和实施向经营者提供努力工作的激励,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公司治理应该同时包括治理结构(产权安排)和治理机制(各种公司治理机制的设计与实施)两个层次。两个层次的划分和逻辑关系的合理构建完整体现了提出的治理作为“权威的分配和实施”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