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生日为公历2003年12月31号, 到18周岁是公历2021年12月31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3次会议通过,法释〔2006〕1号)网页链接第二条规定,“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上述计算之所以推迟一天计算,是出于出生时间、人情、尽量减少麻烦等方面的考虑。
看出生日期啊,法律上的周岁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要到明年生日后,你才能算得上是十八岁,因为2003年的孩子今年只能算十七岁。
到生日才算得上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