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属于谁的

2025-05-05 15: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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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答2: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