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新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只有参与这种活动的次数。初次的话,一般会从轻。多次的话,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法律依据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不开具收据就罚款,显然这个派出所很可能根本没有立案。也就是说,在法律上,你的朋友没有收到处罚。
派出所如果笔录做的不规范,比如日期等关键信息没有,完全有可能在十个月后,以刚刚发现你朋友的违法行为为由进行行政处罚。
这个事情,派出所的作为不合法的地方很多,你既然有人证,如果跟派出所沟通无效,可以向它的上级机关反应。
一事不再罚,派出所的做法不合适。
首先,派出所长罚款后是必须开具单据的,不然则是违法操作,很有可能这笔钱就进了个人腰包。
另外,行政法上有一事不再罚原则,即对一件事进行过处罚后,将不能再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