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为什么说拾得遗失物可以取得动产的所有权,那岂不是说如果我捡到一笔钱,那这笔钱就是我的了,是这

2025-04-28 1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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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多数国家规定,拾得人在履行一定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找到失主的情况下享有一定比例的报酬请求权。
拾得人要履行的义务包括:①通知义务②保管义务③报告及交存义务④返还义务
我国贯彻“中国特色”,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交送公安等有关部门。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呵呵~~

在全面了解我国关于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规定后,民法这么制定的意图就很明显了:
每个人都是有利己性的,你无私为别人保管财产几天还好说,保管十年八年就太考验个人素质了。于是法律规定,你在履行了一系列义务后,可以取得这笔财产;不履行义务就是非法收入,法律不予承认。而且法律规定,打广告寻找失主等的费用由失主报销。于是多一些人愿意在这几个月里履行寻找失主的义务,而不是藏在兜里,这样物主找回自己财产的可能性就大了很多。
中国特色的问题就不解释了,中国人都懂得~只有拾得人觉得保管财务太麻烦的时候,才会想起来去送钱吧。。

回答2:

是否取得动产所有权要看动产属性,钱是占有即所得,但是并不意味着钱永远就是你的了,捡钱行为是不当得利,遗失人对你有债权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