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范围内对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文化遗产的保护才引起了广泛关注,并被提到了议事日程。自1972年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先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文件,并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工作,至今已举办三届。中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民族众多、文化灿烂,这些因素都使我国有着异常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负责任的文明古国和文化大国,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充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我国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分别被列入2001年度、2003年度和2005年度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4年8月28日,在中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国政府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5年3月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518个项目,涉及758个保护单位。2006年6月10日,迎来了我国的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从此以后,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确立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2006年6月底,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首次缔约国大会上,我国当选18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委员国。这些举措都表明了中国政府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而且,各级政府及有关机构、民间社团、学术界和群众也积极参与,积极探索和实施富有成效的保护途径。非遗保护工作再全国逐步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