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火锅店上班,当时我和老板借了2000块钱没辞职就走了,一个月后他打电话说要告我经济诈骗罪,但是

2025-04-29 19:56:0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属于诈骗罪啊
自动离职而已,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回答2:

你要拿出你2400的证明(考勤表或其他能证明你在那里工作的记录),借钱时有借条吗?没有只能算证据不足

回答3:

如果是拿现金,他就没证据。就算用卡转那他还欠你工资呢

回答4:

要是我就趁人不备拿刀砍他,一个狗一样的东西还敢欺负人。

回答5:

他有借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