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在刑事诉讼审结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025-04-25 00: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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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在刑事诉讼审结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该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宣判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诉讼的,不得再提起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回答2:

摘 要:问:某甲因过失致我的亲人某乙重伤,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标准被评为二级伤残。公诉机关征求我是否对某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我的法律顾问某律师答复:暂不参加附带民事诉讼,将另案提起民事诉公。我的律师认为,作为民事案件起诉,获得的赔偿比附带民事诉讼要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