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商标转让无效?

2025-04-25 09:18:3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就很容易不予受理。
1、 未使用商标转让规定书件的。
2、 未填商标类别或是错填的。
3、 未使用中文简体填写,转让人、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等。
4、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未在委托书上盖章或签字的,或未填写代理组织名称的。
5、未填写注册号或申请号,或填写的注册号有误的。
6、转让人、受让人未在书式上签字或盖章的。

回答2:

  1、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3、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4、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
  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回答3:

商标转让需要注意商标的状态是否正常,如果有问题及时和对方进行协商。其次需要注意有没有近似商标,有的话需要一并转让过来。最后就是要明确对方有没有商标的所有权。只要这些问题都处理好了,就能顺利完成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