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是针对原告的起诉内容而做的回答和辩论意见。既有两个被告,如有必要答辩,一般以分别答辩为宜。当然,如两被告的利益是共同的,答辩意见也是一致的,如在一份答辩状上署名,即共同提供一份答辩状,也未尝不可。不过,民诉法规定,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因此,被告开庭前答辩并非必须,您也可以不庭前答辩,而选择开庭时答辩。因为庭前答辩有时未必有利。主要是,过早表明观点有欠考虑周全之虞。供参考。
你好,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