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虽然你的问题错别字比较多,但是大致意思我们还是清楚的。
你的问题是三轮车撞人他全责,车主负主要责任负8成责任,受伤的被撞的人负两层的责任。
首先你必须清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能由交警部门出具和认定。
其次把双方所有的损失加在一起,算是100%。
主要责任的人负责其中的80%。
另外一个人付20%。
比如说三轮车主和被撞的人都负伤了,双方医药费总共是5000块。
加下双方其他的损失,比如误工费之类的4000块。
那么9000元里头主要责任的要承担80%,也就是7200元。
负两层责任的人只需要付1800元。
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祝你生活愉快。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则由本方全部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