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离婚的时候办理了廉租房,现在离婚了,廉租房还没下来。女方出去租房子住。双方协商不了。

廉租房可以给女方吗?
2025-04-28 06:33:5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怎么不可以啊,廉租房可以给女方,有什么协商不了的,男方就应该让着女人点,做不了夫妻还是可以做朋友嘛,有什么事情好好的商量,更何况还是廉租房,还是要交租金的嘛。

回答2:

如果没有非常明确而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协议。那么这廉租房啊,一般来说会认为是双方购买的。所以就是共有资产。所以从原则上来说,这个房子有一部分财产是另一方的。但是如果本着这个近的业务比较多或者有困难等各种原因。财产分割也不一定非要一个固定的方式。所以你就要得找对你有利的证据。有可能廉租房会分给女方来住。或者给一部分财产也可以交由女方。

回答3:

我觉得女方也可以单独去申请廉租房,毕竟已经离婚了。而且本身就已具备申请廉租房的条件。至于原先申请的给不给你,这个不好说。你可以找到原先报申请的你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办事处去询问一下。

回答4:

当初办廉租房时是以谁的名义办下来的,那就谁有权利去住。若是以夫妻名义办下来的廉租房,那么夫妻都有权居住。那就是你们两个协商的事情。

回答5:

那是低保对象的住房,如果你们都是低保对象可以协商解决,现在离婚户口就分开,低保重新审核,结果什么从应该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