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第二次结婚迁户口到男方农村的土地有资格分到吗?

2025-04-01 23:00: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你们办了这种结婚证的话,他是有资格分到这个土地权利的

回答2:

女人第二次结婚迁户口到男方农村的土地有资格分到吗?
农村土地再分配的话,可以重新根据户口来分的。

回答3:

不管女人第一次结婚和第二次结婚,把户口迁到南方都没有资格分到土地了,因为农村的土地早已经确权了,无论是新结婚的还是新生的孩子,都没有土地,这个是国家的规定,谁也改变不了?原有的土地,有就有了,没有你就没有了,因为确权以后就要到合同签订的日期,你才可能有机会重新分土地,如果要是重新分土地,肯定是有资格的,是土地承包权,又延长了50年,你可能就是没有机会分到的

回答4:

土地是几年前就已经不动了的是分不到了。

回答5: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依法分给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是安置被征收土地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户口迁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都没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属于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由家庭成员协商分配。但是如果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征地的所有补偿都是有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