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劳动者有辞职的自由,建议您按照程序来辞职就没有问题。如果第三十六条行不通,按第三十七条执行。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