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企业的商标转让有时间限制吗

2025-05-04 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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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来为你详细解读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二、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第七十四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依照本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以公告;撤销该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或者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三、结论:
1、如果企业商标整体全部注销,是必须等到1年以后才能申请一模一样或者近似的商标
2、如果仅仅是在个别商品类别上注销商标,已注册的其他类别可以继续使用这一商标,该商标依然是原注销企业的财产,个人可以根据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权利人,请求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该商标的所有权利。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