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不同的诉讼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诉讼的目的不同。
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正确问题;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问题。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行政诉讼只能是由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反诉;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3)举证责任不同。
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行政诉讼中,只由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负有提供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4)适用的法律不同。
民事诉讼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你好,这其间的区别不是一两句话说的清楚的,从案件涉及的主体和解决途径看,简单来说就是:
行政案件是民对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民告官的案件。体现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和司法对行政的监督。
刑事案件是公民或团体之间侵犯对方的权利或妨害了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秩序,已经无法通过当事人自己的行为来解决问题,而由公权力介入裁定、判决追究责任的案件。
民事案件则是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自治而建立起来的各种法律关系出现不合理、不公平的情况时,当事人不信任自行协商的结果而请求法院主持进行调解或审判的案件。
最大的不同应该是体现在:各类案件的主体,侵权的行为方式,涉及的权利种类,解决的途径和对案件处理的结果几个方面。
行政,在政治上的处罚。刑事,会判刑,违法行为。民事,赔偿道歉
这个问题,可以写个论文出来了.= =`.简单的说就是主体不同,相对人不同,客体也不同.
呵呵。领域,管辖范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