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附条件赠与合同如何撤消

2025-02-25 07:53:3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如果赠与合同附加义务,而受赠人履行了义务,赠与合同则不能随意撤消.在期限内协议条件未完成,则并未生效,可双方协定将协议终止。

回答2: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适用前款规定。
如果你的赠与合同附加义务,而受赠人履行了义务,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消.

回答3:

合同的撤销可以向当事人提出或者申请法院要求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