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交,以哈尔滨市为例。
《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九条 凡本市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均可依据本办法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新农合。 国家和省对参加新农合人员资格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参合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重复参加新农合。参合人员应当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办理参加新农合证(卡),持证(卡)就医和享受新农合待遇。
扩展资料:
《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进行核算,不得挤占。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分别支付。
第二十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可以不交,以哈尔滨市为例。
根据《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第九条 凡本市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均可依据本办法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新农合。 国家和省对参加新农合人员资格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参合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重复参加新农合。参合人员应当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办理参加新农合证(卡),持证(卡)就医和享受新农合待遇。
扩展资料:
根据《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参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符合政策性报销范围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报销。
第二十七条 参合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费用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应当达到上一年度本统筹地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
按照最高支付限额报销后,参合人员仍难以承担医疗费用且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按照医疗救助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农村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住院的,各统筹地区可适当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三至五个百分点,降低或者取消起付线。
第二十九条 参合人员持新农合证(卡)在统筹地区内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就医机构直接办理报销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报销费用。
第三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且符合新农合报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参合人员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持相关材料,到参合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一)参合人员在统筹地区以外(不含境外)务工、探亲、旅游,发生疾病住院的,在入院后5日内告知所在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的;
(二)因病情治疗需要转往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就诊的。
本条前款规定的个人承担费用和报销比例,参照本地同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 各统筹地区应当根据筹资水平变化,及时调整新农合报销政策,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各统筹地区应当引导、鼓励参合人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适当提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各统筹地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利用中医药治疗的参合人员适当降低起付线和提高报销比例。
第三十二条 各统筹地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慢性病病种范围,结合实际确定本地予以报销的慢性病病种,并确定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