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增值税税法规定:增值税要交纳的缴税额是货款乘以增值税税率,再抵扣(减去)进货的货物发票上已经缴纳过的税款。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17%,,而你说的棉花这类农产品、农用工具等,规定税率是13%,(比一般纳税人低,是政策上对农产品等的税收优惠),这样,你要缴纳的税是10万斤棉花花了多少钱,这钱数乘以13%,就是你要缴纳的税收,如果农民能给你提供发票,已经缴纳过税款,你要缴纳的税款就是再扣去发票上已经纳过的税(农民一般是不可能给你提供发票的,除非这农民收购后缴纳过税款又转手给你)。你再往下家转手,下家要缴的税就是你转手出去的钱数乘以13%,再减去你已经缴纳过的税收,这就是按13%抵扣率计算进项税的意思。为了让你明白,我这是通俗易懂的解释,不是严谨的书面专业叙述。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八条规定: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略
(二)略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因此,《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3%,其进项额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