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作中突发疾病不被认定为工伤可以享有医疗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工作中突发疾病,究其本质来说,是为因病死亡,法律规定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是出于对劳动者群体利益的保护。但”病“和”伤“的保护一般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调整范畴的,《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是因工作中遭受事故而发生伤害的情形,而疾病应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范围,如把工作中突发疾病的所有情形规定为视同工伤,不仅脱离了工伤保险的本意,而且也会导致实践中难以区分,混淆了伤和病的概念,《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作出一定限制,是合法合理的。
劳动者工作中突发疾病不符合视同工伤条件,不被认定为工伤的,应当通过疾病保险救济,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办法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规定分担,用人单位按照病假待遇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本来就不能认定工伤啊,职工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过抢救在48小时内死亡的,才可以视同工伤,你的情况,休息按照病假支付工资,治病按照医保报销,是不认定工伤的
突发疾病不算,突发疾病死亡了才算.
不能作为工伤处理。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算不算由劳动部门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其他一般不能算做工伤,但可以做职业病鉴定,如果属于职业病也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只有死亡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没有死亡,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没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