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免于刑事处罚的已经在看守所关了60天的国家还需要陪尝吗?

2025-04-15 17: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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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免予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分,即对被告人作有罪宣告,而免除其刑事处罚。那么拘留就不是违法拘留或者说违法限制人身自由.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刑法37条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刑法在具体条款中又有11个事由、5个罪名明确规定了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正常犯罪嫌疑人有犯罪情节,不应该赔偿。如有疑问请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