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第一次起诉是本人第二次别人可以代理吗

2025-03-04 19: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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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虽然离婚第一次起诉是本人亲自出庭应诉,但第二次起诉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出庭,另外,由于离婚诉讼,当事人必须出庭,所以,虽然已经委托了代理人代为出庭,但作为当事人仍然需要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回答2:

可以委托代理人,但本人必须出庭

回答3:

可以

回答4:

可以委托律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