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任何公民可以对正在行凶歹徒行使无限防卫权,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无限防卫权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歹徒把警察打伤或致死,在危及群众安全的情况下,群众可否持受伤或致死的警用枪械还击歹徒致死或伤残
所以你想问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