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免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第四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
扩展资料
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提供特殊教育的机构应当具备适合残疾人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和应用,特殊教育教材的编写和出版,特殊教育教学用具及其他辅助用品的研制、生产和供应。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不可以。1.政府对残疾儿童有补助政策,可以上幼儿园后,在幼儿园申请填表获得补助。幼儿园是有登记注册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无证幼儿园是不可申请的。3.儿童有残疾且家庭困难的 还可向所在社区申请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