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发包方(甲方)支付工资。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包工头、项目经理、建筑工程的工程项目部等,都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劳动者不能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一定要注意保存收集一些能够证明自己与工程发包方、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招工登记表、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作证、服务证、出入证、报销记录,等等。这样,即便申诉到劳动仲裁部门或者告到法院,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和诉请,从而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承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