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效判决的被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无力履行,只要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等责任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其子女对此可以不承担责任,除非自愿。
如果问题所涉的被执行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子女为其监护人的情形下,可以由其子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优先从其财产之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适当补偿。
2、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1条、17条、108条、133条
如果子女没有为父母担保的话,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欠的债,子女没有义务为父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