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能有贷款余额吗

2025-05-02 09: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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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担保人是可以有贷款余额的,担保人的账户是不变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首付款证明;

  5.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回答2:

  担保只是担保,个人账户余额不动。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找人担保,这是为了防范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公积金贷款期限比较长(最长9年),风险较大,贷款期间可能会出现各种变故,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后出现较大变故,导致其不能正常偿还贷款,这样会给资金回收带来极大的风险,影响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转。为了确保发放贷款的安全性,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如果为朋友当了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则自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贷款人将贷款还完了,自己才能贷款。并且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如果自己还要再次成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只有在贷款人的确找不到第二个担保人,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12万元的情况下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