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相关政策如下: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可以的。你说的是养老金吧,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