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人员可以继续担任领导干部吗

2025-04-27 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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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看守所取保候审的干部已经是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刑。已经失去干部的身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回答2:

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因为取保候审期间,本人属于犯罪嫌疑人可以暂住原领导职务,等到案件查清,无罪的恢复职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开除。

回答3:

取保候审一般是有犯罪嫌疑
现实中,可以暂停职务
有其他人代行
确认无罪在恢复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