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镇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1.最低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至600元补60元、缴700至900元补70元、缴1000至2000元补80元。
2.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个人身份标识:
每年第一季度,社保与民政核对后将在系统内进行参保人员身份标识更改。其中:三无人员按“特困一级”、低保户按“特困二级”、一二级残疾人按“残二级”、低保户兼一二级残疾人按“残一级”进行标注。
特困一级、残一级按第一档缴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补贴100元进行操作;特困二级、残二级按第一档缴费标准,由政府补贴80元,个人缴费20元进行操作。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和比例:
企业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费;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1、具有本地城镇居民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已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人员均为缴费对象。
2、缴费人员60岁之前必须缴费满15年,年满45周岁的必须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才能到龄享受养老金待遇。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
1、60岁(截止当月底为止)以上的新增,上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村上盖章证明。
2、60岁以下的新增,请将身份证与户口本复印于一张纸上,上交复印件。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发放:
城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户籍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各地基础养老金数额参考本地规定。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计算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金额四舍五入到角)。
鼓励居民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参保人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0.5元(不含补缴年限)。
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负担8%,其余12%由雇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