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实际上是两个罪名,即贪污罪、受贿罪,其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花钱进私人学校,看你这个送钱的对象是谁,具有什么身份。如果是国家机关派到这个学校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本来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本身职权的影响力来说请,这肯定属于受贿罪。
如果这个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是这个私人学校自己聘用的人员,那不符合受贿罪的主体,当然也不构成受贿罪。
这种事,属于可有可无的。你去投诉,最终也会不了了之。第一,花钱也没多少钱,数额不会太大,最主要的是证据问题。其次,这种事太常见了。相关领导部门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而且目的也是为了孩子上学,并不算龌龊,当然对其他学生可能不公平。最主要的是这个即便是判了,最多交点罚款吧,不可能更严重了。像我初中私立,没钱交学费就去求学校长给减免一点儿学费,最后也没交,私立是个人经营,没啥的,就和在大街上买东西讨价还价一样。
当然算了,学校不同于其他营业场所,可以去教育局投诉
不算,这是正当的商业活动
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