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写了借条,我签字盖手印,但是对方没有给我钱。请问这样的借条生效成立吗?

2024-12-04 1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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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对方拟就你签字按手印是有效的。

二、借贷关系成就是交付与给付完成,也就是从法理推论上是先付款后出据借条或者是出据了借条须将款拿到手。你这样情况如果对方咬定已经支付则要推定借代关系成立,你提出异议的需要举证证明你的主张。

三、还需要年你借条的表述,是今借到现金(款)还是表述为借贷合同,如果是前者说明钱以到手,后果需要有付款(收到)凭证(特别是大额的),还要考虑交付习惯等因素……。有借条(证据)也有可能通过证明或推论借贷关系不成立的可能。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有相应的解释,你可以认真研究一下看能不能找到与你有利的规定。

回答2:

借条有效并不一定代表着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如果金额较大,一般要求有转账记录或取款记录,如果借条上写明是借到、并且是现金、金额又不是特别大,那么就很难认定没有借给你了

回答3: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就是出借人把钱交给借款人,合同才生效。

回答4:

应该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