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术风险分两种,一种是人力所不能对抗的固有的医疗风险,比如麻醉失败之类,那个确实不该由医院承担责任,碰上了只能算天灾。 2、另一种就是医院的医疗事故之类,即由于医院的过错而不必要地引发的损失,这个当然由医院承担责任了。即使你手术前签了医院无责的承诺,医院也不能拿它当护身符。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这种完全免责条款是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