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不能以出售代替出租,
也就是地下车库的车位,开发商在出售的同时,不能拒绝业主租用。
你们这个事情,可以要求物业向开发商申请,开发地下车库的出租,
出租价格是由物价局批准审核的,
每个地方法规有差别,可以先查一下本地的规定。
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地方法规
第三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
车库、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车库、车位的处分情况,并与业主协商处分空置的车库、车位。为了保证车库、车位的充分利用,业主要求承租空置的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车库、车位出租(停车)收费的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制定。
未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建设单位不得将车库、车位出售、赠与、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
一不违法,自己可以看一下。那个小区也这么办的。他一般是每年在八百左右的停车缴费。一
物业管理规定,必须为小区业主保留不低于居住人员20%的公共停车位
从法律角度来说,法无禁止即合法,同等条件当然可以优先给原租户。
这种应该是违规等我可以问问管理物业管理规定